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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棵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07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08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
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将全部股份用于
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
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一)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 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
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未来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按
 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价格上限 90 元/股进行测算,
 具体如下: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万元)
                                                             自董事会审议通
员工持股计划     333.33         1.79            30,000       过回购议案之日
                                                             起 6 个月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与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总额
 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
 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
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拟回购
股份的期限因公司股票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则决议有效期相应顺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