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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鑫通用:监事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意见20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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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
                         相关事项的意见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转
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68 号)(以下简称
“《二次问询函》”)。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阅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公司对
于《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内容,我们对《二次问询函》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是否审慎,是否履行了勤

勉尽责义务。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三位非
独立董事存在决策不够审慎的情况,未能充分勤勉尽责履职。同时也关注到在决
策过程中,在得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回复后,未能进一步要求公司核实并提供关
于受让方资金齐备的依据材料,采信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回复。同时,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亦未能向三位独立董事提供关于受让方资金齐备的依据材料。



     2、公司与交易对方存在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
     我们认为: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可以提前锁定公司的索赔
主张,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




                                          监事会:朱儒东、徐建国、叶珂伽
                                                         2020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