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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青股份:关于与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17-09-02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编号:2017-031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

件,后续资金筹备、使用及具体项目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项目计划投资

额及相关合作事项为双方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的法律约束力。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无

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30 日,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曾都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加工及涂装项目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

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约定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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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在太山庙村区域内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加工及涂装项目,项目拟分为一期和二

期,本协议所涉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82620 万元,其中一期预计投资额不低于 40000

万元,二期预计投资额不低于 42620 万元,项目具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随州常森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三)协议生效条件及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为投资协议,双方合作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作协议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投资协议书与正式合作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3、公司取得项目用地后需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地块及时进行开发建设,

如不及时进行开发建设的,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权解除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投资协议,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且公司开发资金来源及使用尚

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项目计划投资额及相关合作事项为双方初步意向,不具有

强制的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若双方针对

本协议约定范围展开具体项目合作,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框架协议

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合作,本合

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具

体事宜尚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双方在协议书签署之后还需经过进一步商洽

并签订正式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目前资金筹备尚未制定相关计划,双方尚未明确具体开发项目,最终实际

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具有不确定性,项目用地需履行招

拍挂程序,协议涉及项目的取得及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后续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时,公

司将根据项目及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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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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