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股份: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延期的公告2019-07-02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编号:2019-026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接到公
司股东冯香亭先生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延期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延期的具体情况
1、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股东冯香亭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8,925,000 股
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018 年 6 月 28 日质
押到期后,冯香亭先生再次将持有的本公司 8,925,000 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质押期限为 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
2、2019 年 6 月 28 日,经冯香亭先生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将上
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交易日延期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并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延期业务。
二、股东股票累计质押情况
兰翠梅女士与冯香亭先生系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53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7.500%。截止本公告日,冯香亭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892.5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375%。其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89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75%,占
冯香亭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兰翠梅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 637.5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25%,其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22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8%,占兰翠梅女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5.765%。
冯香亭先生与兰翠梅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
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三、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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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香亭先生本次办理的业务为股票质押延期业务,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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