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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8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说明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

断,我们就前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2019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说明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追溯

调整涉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同意本次《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普查 鞠明 陈鹏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