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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龙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7-12-27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 于核准威龙葡萄酒 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590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446,720 股,发行价
格为 19.52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4,799,974.4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12,258,911.9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562,541,062.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为公司出具了中喜验字
〔2017〕第 021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一)现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 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 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龙口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龙口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
内容详见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17-072)。
    (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了确保募集资金专用于募投项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
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离岸账户,仅用于澳大利亚 6 万吨优
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于近日由公司
及子公司 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离岸账户是:
OSA12943630151366。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 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 简称为“甲方”,开
户银行简称为“乙方”,国金证券简称为“丙方”。《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OSA12943630151366,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澳大利亚 6 万
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二、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

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三、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余波、雷浩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四、乙方按月(每月_15_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五、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

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七、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

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八、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报备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