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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11-16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1 月 15 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通知》(2019 司冻

         1113-05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王珍海先生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58,464,986 股和限售流通股 13,370,898 股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
股东名    是否为控   冻结股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
  称       股股东    份数量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比例     比例      售股


             是      157,27    100%    47.23%     其中      2019    冻结期   兴业银   金融

                     8,628                      4,456,96   月 11    限为 3   行股份   借款

                       股                       6 股为限   月 13    年,自   有限公   合同

王珍海                                            售股       日     转为正   司烟台   纠纷

                                                                    式冻结    分行

                                                                    之日起

                                                                     计算
             是     157,27    100%   47.23%     其中       2019     冻结期   兴业银   金融

                     8,628                    4,456,96     月 11    限为 3   行股份   借款

                      股                      6 股为限     月 13    年,自   有限公   合同

王珍海                                          售股        日      转为正   司烟台   纠纷

                                                                    式冻结    分行

                                                                    之日起

                                                                     计算


             是     157,27    100%   47.23%     其中       2019     冻结期   兴业银   金融

                     8,628                    4,456,96     月 11    限为 3   行股份   借款

                      股                      6 股为限     月 13    年,自   有限公   合同

王珍海                                          售股        日      转为正   司烟台   纠纷

                                                                    式冻结    分行

                                                                    之日起

                                                                     计算


                    471,83                    13,370,8

合计                 5,884                     98 股

                      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比例        本比例
王珍海      157,278,629 股    47.23%    157,278,629 股       100%          47.23%


 合计       157,278,629 股    47.23%    157,278,629 股       100%          47.23%


          三、控股股东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其对应金额,是否

   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1)2019 年 9 月 30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作为保证人被贷款人龙口农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股

   份 14,848,151 股,涉及金额本金 19,650 万元;

          (2)2019 年 10 月 14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自然人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自然人

   何平提起诉前财产保证,冻结其持公司的全部股份 157,278,629 股,涉及金额

   本金 1.5 亿元;

         (3)2019 年 10 月 15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作为保证人被贷款人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

   股份 157,278,629 股,涉及金额本金 6,000 万元;

         (4)2019 年 10 月 17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作为保证人被贷款人烟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股份

   157,278,629 股,涉及金额本金 1.67 亿元;

         (5)2019 年 10 月 30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作为保证人被贷款人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因金融借款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股份

   19,301,766 股,涉及金额本金 3500 万元;

         (6) 2019 年 10 月 30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作为保证人被贷款人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

   股份 157,278,628 股,涉及金额本金 4978 万元;
   (7)2019 年 11 月 8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被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质押

式证券回购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股份 157,278,628 股,涉

及金额本金 8000 万元。

   (8)2019 年 11 月 13 日,控股股东王珍海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

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其持有公司股份 471,835,884

股,涉及金额本金 3390 万元。

    四、控股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如是,说明具体情况及解决措施。

    控股股东王珍海存在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内部决策程序,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担保,系违规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威龙股份关于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9-069)。

    公司将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制定切实有效

的解决方案,通过采取包括不限于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

积极筹措资金,同时与债权人、担保人积极协商提前解除担保,由其他担保人

提供替代担保等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上述违规对外担保等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

影响。同时,公司也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采取包括但不限

于司法等手段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五、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控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

实质性影响。若控股股东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改变。上市公司将积极与市场

沟通,同时强化内控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督促

控股股东积极尽快解决个人债务,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

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