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在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吴新科先
生、邓嵘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崇舜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 2019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拟建温州工厂年产 50 万辆电动摩托车一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 2019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
《关于拟建温州工厂年产 50 万辆电动摩托车一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3)。
3、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 2019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