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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运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23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3000 元

       每股转增股份 0.3000 股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19/5/28        -           2019/5/29     2019/5/30     2019/5/29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 2019 年 5 月 10 日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8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47,2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3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000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160,000 元,转增 44,160,0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91,360,000 股。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19/5/28      -           2019/5/29       2019/5/30     2019/5/29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持有限售股股东谢兵、顾喆栋、郑怡华、许贵来、许雅昕、曾建平、刘海林、洪彬、陈

东亮、徐雅琴、熊粤、徐田刚、成玉清、上海琪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

派发。


3.     扣税说明


       本次转增股本使用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于股票溢价发行,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本次现金红利扣税说明如下: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30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

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股息红利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10%;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27

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

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

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27 元。如相

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

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

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 0.30 元。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110,400,000     33,120,000        143,52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36,800,000    11,040,000         47,840,000
1、 A 股                                    36,800,000    11,040,000         47,840,000
三、股份总数                              147,200,000     44,160,000        191,360,000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191,360,000 股摊薄计算的 2018 年度每股收益为 0.83
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136448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