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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泰环保:关于为下属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3-11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2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下称“长沙联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
际为长沙联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长沙联泰因投资建设的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项目的建
设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下称“工行长沙岳麓山
支行”) 借款 5,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并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签署了《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 120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公司需为长沙联泰本
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工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签署了《保证合同》。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长沙联泰的项目
融资提供不超过 46,000 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预计事项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本次担保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北二环二段 6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工程。(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公司持有长沙联泰 100%股权,长沙联泰是本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长沙联泰        2018.12.31(经审计)     2019.9.30(未经审计)

  总资产                      187,225.54               214,474.97

  负债                        114,896.90               132,264.6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7,210.00               105,110.00

         流动负债总额          9,815.27                 24,496.42
  净资产                      72,328.64               82,210.29

  营业收入                    6,759.97                19,351.49

  净利润                      3,434.50                 9,900.2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长沙联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包括本次
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或者借款提前
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3.85 亿元(包括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08.80%,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