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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友钴业:关于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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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8-010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山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 155,0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6%;其一致行动人桐
      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5,931,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友钴业董事陈红良先生、张炳海先生,高级管理人
      员陈学先生,监事袁忠先生通过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共计 4,725,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7%;监事沈建荣先生通过桐乡锦
      华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大山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友投资拟自本计划公告
      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3,707,065
      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4%,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其中,两人合计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自本计划公告后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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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 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1,188,29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0%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
          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大山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友投资。
    2、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山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5,0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6.16%;其一致行动人华友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5,931,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9.56%。大山公司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
份;华友投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告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108,884,000 股及 2016 年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7,047,209 股。
    3、大山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友投资过去 12 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拟减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拟减持董监高姓名:董事陈红良先生、张炳海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学先
生,监事袁忠先生(均通过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监事沈
建荣先生(通过桐乡锦华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拟减持董监高持有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减持董监高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总数
                                                                          股本比例

 陈红良     董事、总经理   通过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2,936,600   0.495%
            董事、副总经
 张炳海                    通过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587,600   0.268%
                理
            副总经理、财
  陈学                     通过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72,725    0.029%
              务总监
  袁忠       监事会主席    通过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28,125     0.005%
 沈建荣         监事       通过桐乡锦华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28,125     0.005%
                            合计                              4,753,175   0.802%
    上述董监高所持股份的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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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7 日发布《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公司董事张炳海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惠杰
先生(已离职)、陈学先生,监事袁忠先生,监事沈建荣先生拟自 2017 年 6 月 17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合计减持不超过 855,5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4%)。上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42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22%;于
7 月 13 日至 7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427,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22%。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披露
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大山公司及华友投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及合理价
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告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大山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友投资拟自
本计划公告后的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23,707,065 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 4%的股份。其中,两人合计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
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期间:大宗交易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集中竞价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
    (6)减持的具体原因:偿还债务等自身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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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大山公司及华友投资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是否一致
    大山公司、华友投资分别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
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本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
承诺出售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大山公司、华友投资还分别承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减持意向如下:在
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公司每 12 个月直接或间接
转让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包括延长的
锁定期)届满时发行人总股本的 3%。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
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
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
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
股份。锁定期满 24 个月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如本公
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将归发
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山公司及华友投资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二)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
持期间、减持方式及合理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告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不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合
计减持不超过 1,195,3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0%,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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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持股总数    本次拟减持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万股)    数量(万股)

陈红良   董事、总经理     通过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2,936,600     734,150
张炳海   董事、副总经理   通过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587,600     396,900
         副总经理、财务
 陈学                     通过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72,725
             总监                                                          43,181
 袁忠      监事会主席     通过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28,125        7,031
沈建荣        监事        通过桐乡锦华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28,125        7,031
                            合计                             4,753,175    1,188,293
    (3)减持期间:大宗交易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集中竞价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
    (6)减持的具体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上述拟减持董监高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是否一致
    上述拟减持董监高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拟减持董监高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大山公司、华友投资及上述拟减
持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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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大山公司、华友投资及拟减持
董监高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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