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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友钴业: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19-09-20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衢州华友
 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15.68%股权,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自《浙江华
 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
 订稿)》披露之日计算,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了如下资产购买或出售事项:

     一、控股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收购维斯通投资有限公司 40%股权

     2019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
(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华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维斯通投资有限公司 40%
 的股权,本次交易金额为 1,026.548 万美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陈雪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
 易进行了事前审核。

     二、全资子公司华友新能源收购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9.01%股权

     2019 年 5 月 30 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
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772,741,367 元收购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9.01%的股权。本次收购
完成后,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持有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全资子公司华友新能源增资并引入第三方投资者

    2019 年 4 月 18 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引入第三方投资者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全
资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新能源”)与其他投资
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上市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华友新能源进行增资,增资
金额 10,355 万元;同时公司拟引入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等 10 名其他投资方对
华友新能源增资,其他投资者合计增资金额 99,000 万元。上市公司与其他投资
者本次合计增资金额 109,355 万元。

    华友新能源作为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发展的平台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会导致公司失去对华友新能源的控制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控股子公司华友衢州出售部分资产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友衢州将三项
土地使用权及一项在建工程出售给关联方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海新能源”),其中土地转让含税价格为 18,873,631.00 元,在建工程转
让含税价格为 100,114,238.32 元,合计转让含税价格为 118,987,869.32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华海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方,上
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孙公司华青镍钴有限公司与青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沃源控股
有限公司、Indonesia Morowali Industrial Park 及 LONG SINCERE HOLDINGS
LIMITED 合资设立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华越镍钴(印尼)
有限公司投资总额 128,000 万美元,其中华青镍钴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2,900 万美
元,持股比例为 58%。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将在在印度尼西亚 Morowali
工业园区建设年产 6 万吨镍金属量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华金新能源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乐友新能源材
 料(无锡)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新能
 源”)与株式会社 LG 化学(以下简称“LG 化学”)合资设立华金新能源材料
(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公司”)和乐友新能源材料(无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乐友公司”)。

     华金公司注册资本为 15,900 万美元,其中华友新能源投入 8,109 万美元,占
 注册资本的 51%。华金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销售,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预计一期生产规模为 4 万吨/年前驱体。乐友公司注册资本为
 28,536 万美元,其中华友新能源投入 13,982.64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49%。乐
 友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三元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预计一期生
 产规模为 4 万吨/年正极材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重大资产重组。

    综上,除前述交易外,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出
售行为。上述交易内容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