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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13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10 日,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宝业锻造技术改
进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上述
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宝业锻造技术改进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宝业锻造技术改进项目
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宝业锻造技术改进项目,
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进行了充分
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为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
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
序。我们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 3.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
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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