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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森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04-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道森钻采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森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对道森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67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1
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万股,发行价格10.95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6,94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相关发行
费用后净额为51,61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56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15年12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
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太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太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上述银行。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核准情况   环评情况
                             (万元)
        油气钻采设备产能建                             苏通综管办项      苏通环表复
  1                          40,139.00     南通道森
              设项目                                     [2012]49 号     [2012]13 号
                                                         相发改外核
        油气钻采设备研发中                                                  苏环建
  2                             3,477.00   道森股份   [2012]8 号及相发
                心                                                       [2012]104 号
                                                      改外核[2014]1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道森股份          —              —
               合计          51,616.00

      2016年11月24日和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6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截止该议
案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已投入金额         工程进度
         油气钻采设备产能建设                          2,130.67           5.31%
  1                                   40,139.00
                 项目                                  【注 1】
                                                       3,337.02           100%
  2      油气钻采设备研发中心          3,477.00
                                                       【注 1】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100%
                 合计                 51,616.00        13,467.69

      注1: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募集资金3,515.65万元置换截止2015年12月4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鉴于“油气钻采设

备研发中心”项目已经完结,其专户结余139.98万元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

5%,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审批后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考虑到国内外市场变化和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
险,公司本着审慎认真的态度决定终止“油气钻采设备产能建设项目”,截至
该议案公告日,“油气钻采设备产能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含置换已投入资
金)21,306,67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80,083,323元(不包括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宝业锻造技改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必要性及可行性
      随着国内钢铁产业优化深入,钢铁产能逐步向优质产能集中,价格快速上
涨,中国油气装备的低成本优势正面临挑战。
   另一方面,国际油价盘整上升,全球活跃油气钻机数量持续回升,显示油
气企业支出稳步增加,油价复苏正逐渐沿产业链传导至油气设备与油田服务行
业。在页岩革命后,高油价的时代很难重现,将使得更多创新、高效、低成本
的油气开采技术装备以及增产服务成为如今市场的主要需求点。
   汇率方面,随着美元进入加息通道,人民币同时也继续维持强势,出口型
企业面临更多的竞争压力。
   当前面对国内同行业石油装备锻件激烈的市场竞争,宝业锻造公司现有的
自由锻和胎膜锻,不足以保持市场的竞争优势,现在锻造行业正向少切削、精
密锻造方向发展,提高锻造设备技术水平,增加多模锻设备是重要途径。
   经过公司市场调研、结合国内外同行发展情况,拟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国
内设备商定购8000T多向模锻生产线用于宝业锻造油套管头、阀体模锻件的生
产,降本增效,提升竞争优势,继续保持行业内的竞争力。宝业锻造作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公司生产毛坯的主力供应商,经过技术改进项目后,既可
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也可以扩大其自营客户、增加新的盈利点。
   (二)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主要包括设备及厂房投资,总投资为5,710万元,主要包括:
   (1)多向模锻主体压力机设备 约2660万
   (2)预锻(出坯)设备2500吨双动油压机约600万元
   (3)两台智能机械手约400万元
   (4)加热炉利用现有设备
   (5)设备基础投资约200万元
   (6)工装模具:400万元
   (7)厂房部分扩建及改造1350万元(1000平米)
   (8)其他设备: 100万元(行车、电缆等)
   (三)项目效益分析
   与使用锻锤生产自由锻件相比,使用多向模锻生产钻采类锻件,既可以提
高锻件整体质量,也可大幅节省坯料,经测算可节约锻造材料成本20%以上。根
据宝业锻造长期以来的数据统计,按典型产品数据测算,每年可新增产值约
11550吨,增加利润约1723万元。
   公司计划在2年内完成技改项目并投产,预计投产后3年可收回项目投资。

    四、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宝业锻造技术改进项目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中的5,710万元用于宝业锻造技改项目,并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
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
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股
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
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吴学孔             白岚




                            保荐机构(盖章):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