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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斯康达: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9-05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7-026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了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瑞斯康达大厦
A206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 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803         瑞斯康达          2017/9/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7 日—2017 年 9 月 8 日每天上午
9:00-11:00;每天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瑞斯康达大厦 A235
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
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请将上述文件递交至公司后,电话确认,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瑞斯康达大厦证券
部,邮政编码:100094。
3、联系方式:
电话:010-82884499-3636;传真:010-82885200;
邮箱:zhengquanbu@raisecom.com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1
       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