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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斯康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10-28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
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详细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
文件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
任王曙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于洪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2、被提名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聘任董事长高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
曙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于洪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