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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斯康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1-11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03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以上自有资金现金
管理额度为在投资期限内累计使用额度;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
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
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自有
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投资期限内累计使用额度。
  (三)委托理财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
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
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
  (二)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
制措施:
   (一)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
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10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
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
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投资期限
内累计使用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五、 专项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
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投资期限内累
计使用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
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
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
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
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
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
在投资期限内累计使用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六、 备查文件
   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