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斯特 60380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章樱 电话 0571-61076968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临安市西墅街407号 电子信箱 fst-zqb@firstpvm.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5,400,869,348.79 5,496,516,603.71 -1.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691,045,701.46 4,840,008,020.30 -3.08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1-6月) 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067,305.37 92,087,607.90 -206.49 营业收入 2,255,743,860.83 1,935,259,478.41 1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716,704.27 441,860,124.23 -4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26,024,887.36 409,394,793.04 -44.7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7 10.05 减少4.8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1.10 -4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 1.10 -43.64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7,20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 56.29 226,290,000 226,290,000 无 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林建华 21.30 85,638,000 85,500,000 无 人 境内非国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6.12 24,610,000 无 有法人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0.68 2,713,530 未知 -保赢 1 号 中国银行-易方达稳健收益 未知 0.45 1,803,445 未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0.43 1,746,267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 未知 0.43 1,736,870 未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 未知 0.33 1,326,432 未知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张碧华 未知 0.18 718,305 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未知 0.18 705,382 未知 公司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临 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建华先生控制的企业。 其余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情 况。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行业需求增长的影响,公司主导产品光伏封装胶膜和背板出货量均有增长,但 由于受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及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5,574.3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71.67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3.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2,602.4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4.7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产品销售继续增长 公司紧紧抓住行业需求增长的契机,继续扩大 EVA 胶膜产能满足销售需求。报告期内,公司 共计销售光伏封装胶膜 2.77 亿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 19.71%;背板产品去年完成国内大客户的 导入,今年上半年销售量增长显著,共计销售 1,722.48 万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 112.48%。 公司光伏封装胶膜产品系列丰富,涵盖了适用于多晶硅电池、单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双玻 组件等不同组件技术路线的产品,可以有效防范下游组件技术变化对产品销售带来的影响。公司 客户分布广泛,除国内主流的组件厂商以外,海外市场大部分大中型组件企业均是公司的优质客 户,可以有效降低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利用技术研发、品牌、规模等核 心优势,充分发挥海外生产基地的作用,继续扩大销售,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 伏封装材料行业的龙头地位。 2、海外业务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位于泰国的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和陶 氏化学泰国公司关于烯烃薄膜资产的全部交接手续,开始独立运营烯烃薄膜相关生产和销售业务。 此外,泰国公司 EVA 胶膜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预计下半年完成厂房建设并开始安装生产线。 泰国在地缘政治上位于东盟地区的核心地带,是东盟的物流、贸易和金融中心,是东盟市场 与中国之间天然的桥梁,在中国“一带一路”战略中将扮演重要角色和迎来巨大机会。公司将充 分把握政策机遇,积极开展海外业务,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 3、新材料项目加快推进 公司非常重视新材料项目的建设,集合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精英力量对新材料产业化过 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重点突破。报告期内,感光干膜产品每月有小量销售,目前新厂房和新产线 正在有序建设中;铝塑复合膜自 3 月份开始已经陆续送样至下游客户,部分测试指标已经得到良 好反馈,公司将继续对产线及工艺进行改良和提升;FCCL 通过前期探索配方、工艺和设备等方面, 解决了中试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开始送样到客户端进行测试;有机硅 LED 封装材料协助完 成原材料的性能提升,开始向国内高端客户送样测试,此外,公司还开发出光伏封装用的高品质 硅酮结构胶产品。 4、公司更名“应用材料” 随着公司新材料战略的开展,公司的经营范围将由原来的光伏封装材料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 的新材料,公司现有名称中的“光伏材料”已经不能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正式更名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公司将通过新 材料项目的建设及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资源整合,加强公司在功能膜、新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 降低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 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并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单独披露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信 息。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建华 2017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