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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山集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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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12 月 28 日对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有关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针对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 2018 年度现
场检查工作计划。为顺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
续督导工作,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以即时通讯的方式将现场检查
事宜通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要求公司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
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28 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专员根据
事先制订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
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走访公司控股股东及检查主要控股
和参股公司、查阅和复印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负责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银行等沟通交流等形式,对包括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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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丰山集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
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丰山集团自上市以来的三会会议通知、
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集、召开方式与表决程序
是否合法合规;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资料文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
谈。

    核查意见:截至本次现场检查之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
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
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
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自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
召集、通知、召开、审议、表决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议事规
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
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丰山集团自上市以来已披露的公告及报备材料等,对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报备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
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准确、完整,不
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公告及报备材料保存完整。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重点关注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查阅了丰山集团《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记录、银行对账单及往来明
细账等,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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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丰山集团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会计凭证以及相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
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制度规定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
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财务、高管人员沟
通交流,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
查。

    核查意见: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截至本报告
出具日,丰山集团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丰山集团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
合同等,并与公司高管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销售、管理、采购、研发等业务正常开
展,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整体经营
情况良好。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其他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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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并加强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醒公司时刻关注行业
及主要客户市场的变化情况,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优化公司的内部治理,提高
决策的科学性,特别提醒公司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固定资产的投资
节奏。同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尽快建立《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持续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更加规范,保障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丰山集团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
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丰山集团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
为:2018 年丰山集团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丰山集团经营情况良好,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核心竞争
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保荐机构也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情况,督促公司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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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报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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