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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丰山: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05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ST 丰山          公告编号:2019-067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 3 名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永国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3 名激励对象由
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
人员放弃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56 人调整为 153 人,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8.10 万股调整为 305.50 万股,预留部分不作变更。
    以上调整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江
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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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
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 3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拟被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4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53 名激励对象 30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江
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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