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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山集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0-02-0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1 月 23 日对丰山集团 2019 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针对丰山集团实际情况制订了 2019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为顺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
合证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以即时通讯的方式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江苏丰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并要求公司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23 日,项目组根据事先制订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采
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公司生产
经营场所、走访公司控股股东及检查主要控股和参股公司、查阅和复印公司账簿
和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负责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的银行等沟通交流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
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
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丰山集团 2019 年度已披露的公告及报备材料等,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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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信息披露报备材料的完备性等方面
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准确、完整,不存
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公告及报备材料保存完整。

    (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丰山集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
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丰山集团 2019 年度的三会会议通知、会议
记录、会议决议等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集、召开方式与表决程序是否合
法合规;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资料文件;与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2019 年度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
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
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 2019 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审议、表
决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
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重点关注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查阅了丰山集团《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记录、银行对账单及往来明细
账等,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完
全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丰山集团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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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会计凭证以及相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
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制度规定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财务、高管人员沟通
交流,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2019 年度丰山集
团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丰山集团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合
同等,并与公司高管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因所在园区集中供热公司对蒸汽管网进行安全检修并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停止对外供热,丰山集团原药合成车间于 2019 年 4-10 月停产,对 2019
年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原药合成车间已经复产,销售、管理、
采购、研发等业务已正常开展,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其他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项目组提醒公司继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
议公司持续加强市场调研、优化公司内部治理。同时,建议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并加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
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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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丰山集团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
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丰山集团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
2019 年丰山集团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保荐
机构也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有效合理地使用
募集资金。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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