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药业: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03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在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 11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
监事。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分别为邱克荣、张孚甫、
苏丽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克荣主持。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雪琴列席了本
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柯泽慧因个人原因未能列席。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4月2日出具的中汇会审
[2018]0425《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可供分配净利润(合并口
径)为95,614,204.10元。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
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17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
公司2017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为:以截止 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20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0(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3578.4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
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
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
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
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