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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意药业: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0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

履行职责,现就报告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分别为:

       1、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二届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

案。

       2、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二届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8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二届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二届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 年度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均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了

意见,同时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能遵守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针对公司出现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认为中汇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认

真,审计结论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

会提出了续聘中汇为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检查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对公司 2017

年度报告、2018 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和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

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形成了适合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动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对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

行,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各项决策,发表独立意见。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更好的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