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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原尚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8-09-1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原尚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47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 2,207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6 名股东,分别
为:余丰、广州中之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之衡”)、博汇源创业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博汇源”)、陈珊、上海炫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炫耀”)和上海禾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禾雍”)。
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8,827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2,207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620 万股。2018 年 7 月 3 日,公司
授予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合计 1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上述授予的股
票首期解锁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2 日,本次股权激励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因此,
公司本次申请解禁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
有股份。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中之衡、陈珊、上海禾雍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1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余丰、博汇源、上海炫耀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申请过程中,如相关审核机关对发行
     人股东股份锁定期限或相关事项提出另外的要求,本人同意无条件按相关审核机
     关提出的要求执行,并重新签署必要的文件(如需)。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余丰、杨永平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
     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4,74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8 日;
         首发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流通     持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数量         总股本的比例(%)      流通股数量
 1           余丰         13,470,000.00                 15.04%   13,470,000.00
 2          中之衡         3,000,000.00                  3.35%    3,000,000.00   注释
 3          博汇源         2,670,000.00                  2.98%    2,670,000.00

                                           2
 4            陈珊              2,400,000.00                        2.68%       2,400,000.00
 5           上海炫耀           2,000,000.00                        2.23%       2,000,000.00
 6           上海禾雍           1,200,000.00                        1.34%       1,200,000.00
           合计                24,740,000.00                       27.63%     24,740,000.00

         注释:股东中之衡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000,000 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之衡

     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股份质押到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可提前赎回。

         六、股本结构变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50,330,000.00         -8,870,000.00     41,460,000.00

有限售条件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280,000.00                  -       1,280,000.00
的流通股份           境外自然人持有股份         15,870,000.00        -15,870,000.0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7,480,000.00        -24,740,000.00     42,740,000.00

无限售条件              人民币普通股            22,070,000.00         24,740,000.00     46,810,0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2,070,000.00         24,740,000.00     46,810,000.00
                   股份总额                     89,550,000.00                     -     89,550,0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及上
     市流通时间等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原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春宇              魏 微




                                保荐机构(公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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