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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3-14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7-006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17年2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7,652,010.00元。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30,645,400.00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的规定。
    本次置换事项经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
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5号”文《关于

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2,5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04元。本次发行工作已经完成,募集资金总额

为45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802,767.69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417,697,232.3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17年2月14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79号”《验资

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请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于2017

年2月17日刊登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四期
   1                                         59,975.84                          33,064.54
                            工程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8,269.46
                                                                                         (注)
                                合计         74,975.84                       41,334.00

    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拟使用量与实际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主要原
因系实际发行费用与《招股说明书》中预估的发行费用存在差异。为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 87,051,832.31 元。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

式解决资金缺口部分。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先行

实施了项目投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

投入的自筹资金并将募集资金用于项目的后续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2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7,652,01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截至2017年2月17日止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总额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项目                  330,645,400.00             427,652,010.00

其中:四期工程生产部分                                                       338,267,795.00

       EPC大楼                                                                89,384,215.00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置换事项经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3,064.5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不存在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且本次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

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海峡环保《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峡环保截至2017年2月17日止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海峡环保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

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海峡环保使用募集资金

33,064.5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064.54万元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

入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

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064.54万元

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