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1-20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实
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
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2) 最近三年内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
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卓贤文先生为公司总裁;聘
任杜朝丹女士、雒满意女士、徐峰先生、江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廖联辉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