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5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
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
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
主要变更:
1、将原“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
“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
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
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4、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
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5、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表示)”;
6、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
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
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
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
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
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
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