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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曲美家居: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临 2019-03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2017年 5 月 2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
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
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
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
起执行修订的财会〔2019〕8 号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对准则
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进行修订。公司自2019年6月27日起执行修订的财会
〔2019〕9 号准则。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执行。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Ekornes AS执行国际会计准则,其按照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要求的时点,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
    针对上述变更,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
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变更前,按照持有金融资产
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变更后,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
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变
更前,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
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变更后,将对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损失法”,以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
况确认和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晰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
理活动的有机结合,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6号通知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
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
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
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
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
更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
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
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
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
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
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
一致。
       (五)集团海外控股子公司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涉及的会计
政策变更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了出租人的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及《企业会计
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2019 年度以及
本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
    2、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Ekornes AS适用新租赁准则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 2019
年1月1日影响的报表项目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使用权资产                         94,175,048.79

               租赁负债                           74,351,295.12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823,753.67



    3、《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上述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