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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曲美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1-2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现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罗炘、闫华红、平云旺、傅江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