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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扬联众: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2018-04-11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 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18-01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 年 4 月 9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35.905 万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华扬联众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完成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向 129 名激励
对象授予 443.895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
    (二)本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 年 2 月 13 日
    2、授予数量:435.905 万股
                                     1
    3、授予人数:125 人
    原授予人数为 129 人,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股份 7.99 万股,公司实际向 125 人授予
435.9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4、授予价格:14.9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结束限售时间的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
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
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
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
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
付。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
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解除限售的条件和时间安排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上述授予条件外,必须同时满
                                    2
足如下条件:

    ①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18 年至 2020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度公司实现的净
                                       利润较 2017 年增长率不低于 5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度公司实现的净
                                       利润较 2017 增长率不低于 11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度公司实现的净
                                       利润较 2017 增长率不低于 190%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

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
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②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
      考核结果
                       (4.5-5.0)   (4.0-4.5)   (3.0-4.0)   (2.0-3.0)       (0.0-2.0)

  实际解除限售比例              10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4-5 分及以上,则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
售;若达到 3-4 分(不包含 4 分),则按 70%的比例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
限售额度,其余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低
于 3 分(不包含 3 分),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收益与其年度奖金将合并计算,作为其个人的年度绩效
                                          3
奖励额度。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奖励额度,即影
响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其年度奖金的发放。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性股票总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获授的限
                                                      占本激励计  占授予时公
                                             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划授出权益  司总股本的
                                             数量
                                                      数量的比例  比例
                                             (万股)
         孙学             副总经理                 11       2.01%       0.07%
                      财务总监、副总
      郭建军          经理、董事会秘              10.59       1.94%         0.07%
                              书
      赵轶俊              副总经理                10.59       1.94%         0.07%
        陈嵘              副总经理                10.59       1.94%         0.07%
        章骏              副总经理                 8.21       1.50%         0.05%
      贾建萍              副总经理                10.11       1.85%         0.06%
        刘松              副总经理                    9       1.65%         0.06%

                                         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8 人)      365.815            66.89%         2.29%
              预留                    110.97           20.29%         0.69%
              合计                  546.875           100.00%         3.42%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关于华扬
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02370003 号),审
验了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确认:截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65,298,569.00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4,359,050.00 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截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359,050.00 元,
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64,359,050.00 元。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其他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120,000,000 75.00%    4,359,050         124,359,050   75.66%
条件股
其中:1、境
内 非 国 有 法 44,232,094   27.65%                      44,232,094   26.91%
人持股
2、境内自然
                75,767,906  47.35%   4,359,050          80,126,956   48.75%
人持股
二、无限售
                40,000,000  25.00%                      40,000,000   24.34%
条件股
其中:人民
                40,000,000  25.00%                      40,000,000   24.34%
币普通股
三、股份总                                                           100.00
               160,000,000 100.00%   4,359,050         164,359,050
数                                                                     %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以作日常生产经营之需要。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60,000,000 股增加至 164,359,050 股。本

                                     5
次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苏同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外,还
通过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及其控制的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
制公司股份共计 94,010,442 股,合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总股本的
57.20%,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本次授予未
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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