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收到贵司发来的《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经认真自查, 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 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苏同(签字): 2019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