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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柯利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3-15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9-01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
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次对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
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19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1,6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4,272.9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327.1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350ZA0006 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
司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苏州城中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
目“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柯
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
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
型理财产品,在 12 个月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使用为前提)。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
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四)投资期限
    自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
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
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
责办理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柯利达及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
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以及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柯利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东吴证券对柯利达以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