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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柯利达: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4-2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度,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
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 3 名。2018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
事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收购广东赛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2018 年 1 月 2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
事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1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
事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
事项: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
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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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18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
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6、2018 年 8 月 1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
下事项:《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并
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
    7、2018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
下事项:《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18 年 9 月 2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
下事项:《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于回购
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9、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以下事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核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公司 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0、2018 年 11 月 27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以下事项:《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11、2018 年 12 月 3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以下事项:《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运作规范,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年报。
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的公司的经营状况。监事会对致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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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年报进行了认
真审阅。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
利于增进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理解和认识。公司年报编制真实、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使
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行为。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与公司
董事会一起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过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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