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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正时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19-077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168 弄 7 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0,840,0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2.46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郑安政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
行了监票、计票,与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
果进行汇总,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郑安坤、王朝阳、张庆辉、张慧德、魏林因
   出差在外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谭才年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0,839,918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聘任苏葆燕为    210,840,018     100.0000 是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聘任会计          0 0.0000     100 100.000      0     0.0000
          师事务所的议                                 0
          案
2.01      聘任苏葆燕为       100 100.000       0   0.0000     0     0.0000
          第四届董事会                 0
          独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计投票议案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明星、蒋湘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