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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平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7-12-12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其他合规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
不超过 50,00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本次增持主体是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
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金生辉、金飞
梅、李建莉。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午收盘,金生光、金阳光投资、金生辉、
金飞梅、李建莉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231,443 股、42,498,000 股、
34,520,913 股、16,475,903 股、15,044,688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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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0577%、10.6244%、8.6302%、4.1189%、3.7611%。增持主体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8,770,9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1923%。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 12 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不超
过 50,000 万元。其中:
    金生光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7,500 万元,不超过 18,000 万元;
    金阳光投资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3,500 万元,不超过 11,000 万元;
    金生辉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不低于 7,500 万元,不超过 18,000 万元;
    金飞梅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不超过 1,500 万元;
    李建莉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不超过 1,500 万元;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5、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主体不
会在下列期限内增持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
交易日内。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资金来源全部均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
在因资金不到位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2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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