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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平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8-03-02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由于会计处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均不会产生影响,由于目前无法确认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的余
额及结构信息,故尚无法准确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的
具体影响金额。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
和风险状况,公司决定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一、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根据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历年
回款情况分析,近三年来公司未产生保证金的坏账损失,而相比之下计提
坏账准备的金额差距较大,不符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
    2、公司向业主支付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
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保证金、廉政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安
全保证金、留保金等保证金)为政府投资或授权的项目,其业主比较稳定、
                                    1
财务支付能力强、信誉度高,违约风险小,如果将保证金按照公司目前信
用风险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真实体现公司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所以
有必要对信用风险组合进行分类,将保证金作为一项单独的信用风险组合;
    3、2017 年公司通过并购,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为了更加真实、客观
的对外披露财务报表数据,保持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收款
项会计估计的一致性,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对应收
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部分会计估计做出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
书面审核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照款项性质分
类,并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组合一、保证金(包
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
保证金、廉政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留保金等保证金)单
独作为信用组合,该项信用组合回收风险极低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
证据证明已发生减值的,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二、除“组合一”外的
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他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政
策不变。
    (二)变更后的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照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如下:

                                 2
       项目                   判断依据或标准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按照预计未来现金
大并单独计提
                 1000.00 万元以上或公司应收款项前五名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坏账准备的应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收款项                                                           坏账准备

2、按照信用风
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
组合一、保证     金、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保证金、廉政保证
                                                                 不计提坏账准备
金组合           金、预付款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留保金等保
                 证金
                 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
组合二、除“保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
证金组合”外
                 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        提坏账准备
的组合
                 定报告期各项组合。
3、单项金额不                                                    按应收款项在资产
重大但按信用     账龄超过五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以及与对方存          负债表日的余额,根
风险特征组合     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        据未来现金流量现
后该组合的风     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险较大的应收     的应收款项等。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款项                                                             备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比例:

                  账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20%

                  3-4 年                                  40%

                  4-5 年                                  50%

                                       3
                5 年以上                       80%


    (三)会计估计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会计处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均不会产生影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原会计估计公司各类保
证金计提的坏账准备金余额约人民币 3,000 万元(未经审计),由于目前
无法确认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结构,故尚无法准确确定
本次会计估计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全面、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新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
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18]0900 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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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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