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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平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2018-06-13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金阳光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
    (二)增持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其他合规合法方式。
    (三)增持金额: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不超过 50,000
万元。其中:
    金生光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7,500 万元,不超过 18,000 万元;
    金阳光投资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3,500 万元,不超过 11,000 万元;
    金生辉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不低于 7,500 万元,不超过 18,000 万元;
    金飞梅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不超过 1,500 万元;
    李建莉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不超过 1,500 万元。
    (四)增持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2018 年 6 月 12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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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17 年 12 月 12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光、金阳光投资、金生
辉、金飞梅、李建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6,233,200 股,累计增持金额 87,565,513.84 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后持股数   增持后持股比
 增持主体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累计增持金额
                                                            量(股)       例(%)

  金生光        1,065,200        0.2663   14,990,500.00    101,296,643        25.3240

金阳光投资      2,998,500        0.7496   42,134,256.00     45,496,500        11.3740

  金生辉        1,094,600        0.2736   15,303,622.00     35,615,513         8.9038

  金飞梅          538,900        0.1347    7,565,565.41     17,014,803         4.2537

  李建莉          536,000        0.1340    7,571,570.43     15,580,688         3.8951

   合计         6,233,200        1.5583   87,565,513.84    215,004,147        53.75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光、金阳光投资、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
的增持金额已分别达到其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 19.99%、120.38%、
20.40%、100.87%、100.95%,金阳光投资、金飞梅、李建莉的增持计划已
实施完毕,金生光、金生辉将按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顺延实施的原因及内容
    由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2018 年 4 月 26 日分别为公司 2017 年年度报
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为窗口期。又因公司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连续停牌。鉴于上述原因,金生光、金生辉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
间不足 2 个月,未能在原计划增持期间内完成增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九号 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公告》关于“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
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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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及时披露”的规定,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更为了维护公司股价在
二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金生光、金生
辉将以上增持股票计划履行期限按规定自动顺延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
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金生光、金生辉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
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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