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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平股份:关于向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 年度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事项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包

   括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孙公司等)因业务

   发展需要,2019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以下业务:

        1、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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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资产抵押借款、应收账款保理、并购贷款、融资租赁、项目借款、

存单质押借款、票据保贴及贴现等;

    2、非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函证、票据等。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

保、法人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

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担保、互

保单位等担保方式。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与公司及下属企

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

他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

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

司、参股子公司,孙公司及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

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等)。

    1、公司(含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的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3.50 亿元, 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对

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

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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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非全资控股孙公司)的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7.50 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对

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

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3、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正平袁家村文化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正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

元、人民币 1.00 亿元。

    (三)授信预计额度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人民币 45 亿元。

    (四)担保方式

    1、公司可以为下属企业担保,下属企业可以为公司担保。

    2、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金生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

108,039,438 股,持股比例为 27.0097%。

    金生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首席执行官,持有公司股份

42,448,996 股,持股比例为 10.6122%。

    李建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15,580,688

股,持股比例为 3.8951%。

    王生娟,金生辉配偶,持有公司股份 590,760 股,持股比例为

0.1477%。

    3、金阳光投资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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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阳光投资(金生光持有其 70%股权,金生辉持有其 30%股权)

持有公司股份 45,496,500 股,持股比例为 11.3740%,企业性质为有

限责任公司,住所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 128 号创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金生光,注册资本 5 亿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

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

外),运输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食品销售;

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

    4、法人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

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

    5、具体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实际发

生业务所签订的相关担保手续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

立董事均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金生光、金生辉、

李建莉、王生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金阳光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

款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

上市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

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由关联方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和金阳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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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向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未提供反担保,符合

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没有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没有关联股

东需回避表决。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的费用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期间不

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

王生娟、金阳光投资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

未要求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对公

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予以事前认可,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本次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

构要求发生的正常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表决程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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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金阳光投资为公司提供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大股

东对公司及下属企业发展的支持。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

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3、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1、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暨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

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金阳光投资提供担

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金阳光投资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体现了实际控

制人及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

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3、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暨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

额为人民币 3.106 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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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5%。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

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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