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正平路桥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 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会议表决。 二、本次收购可以有效减少公司与关联股东之间的关联交 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房屋建筑、特色小镇建设 等城镇建设业务的发展,形成产业协同效应,提高公司在基础设 施建设领域的全领域、全产业链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主业发 展方向。 三、我们对本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