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宏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
       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
       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5 号)文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33
万股,发行价 10.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203,7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800,7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 37020003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
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本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产品种类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的理财产品。

       3、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4、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
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
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2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
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东宏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
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
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3
    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