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3-26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对东宏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东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
[2017]1825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东宏股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33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0.89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537,203.700.00 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47,403,0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共计人民币 489,800,700.00 元,上
述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7]3702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入进度(%)
年产 3.6 万吨聚乙烯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年产 8 万吨新
(PE)管材、管件技 14,145.53 11,242.32 79.48
型防腐钢管项目-3PE
术开发项目
1
年产 2.5 万吨钢丝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年产 6000 吨
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 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
2,251.22 1,935.37 85.97
管件扩建项目 项目、年产 3.6 万吨聚乙烯(PE)
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
年产 8 万吨新型防腐
钢管项目-3PE
7,730.00 7,570.73 97.94
年产 6000 吨双轴取
向聚氯乙烯(PVC-O)
3,940.00 1,045.45 26.53
管材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913.32 20,914.61 100.01
总计 - 48,980.07 42,708.48 -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7,036.63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18 年 11 月 30 日起到 2019 年 11 月 29 日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 2020 年 3 月 25 日起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20 年 3 月 25 日起到 2021 年 3 月 24 日止。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以 1 年为期
限计算,可减少利息支出 261 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
2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承
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东宏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亚东杨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