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6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俊、赵超、王立华组成,黄俊担任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程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报告期内,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年度会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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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公司聘
任 2018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新增银行贷款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报告期内,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步
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总裁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副董事长的基本薪酬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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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
形,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
为信永中和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
(四) 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参与、监督和了解信永中和的年审工作情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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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发挥监督、指导职能,较好地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今后,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
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 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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