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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步长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26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山东步长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严格自律、
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 2018 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作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年度)会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新增贷

款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金融机

构新增贷款总额为 88 亿元,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在 88 亿元额度

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

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二、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亦没有为公司参股企业提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
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
司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45,000.00 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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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额为人民币 79,000.0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所有担保均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主体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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