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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电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3-02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白云电器
股票代码:6038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石龙墟当铺街1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石龙墟当铺街1号
联系电话:020-23305999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
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白云电气集团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2017 年 9 月 27 签署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 年 9 月 29 日签署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7 年 12 月 1 日签署的《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及 2017 年 12 月 25 日,白云
电器与白云电气集团及 17 家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约定:白云电器拟向白云电气集
团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桂林电容 51.000%股权,向 17 家资产经营公司支付现金收购
其持有的桂林电容 29.38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上市
公司将直接持有桂林电容 80.380%股权。

    五、2018 年 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8]291 号《关于核准广州白云
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本次交易
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
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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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21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2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2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3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4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39




                                                               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白云电
                         指   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气集团

上市公司、白云电器       指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重组报告书               指
                              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白云电器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白云电气集团及
                              桂林容乾、桂林容坤、桂林容通、桂林容智、桂林容慧、桂林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指   容丰、桂林容华、桂林容兴、桂林容昌、桂林容盛、桂林容
重组、本次交易
                              高、桂林容瞻、桂林容方、桂林容飞、桂林容腾、桂林容和、
                              桂林容成等十七家资产经营公司购买桂林电容 80.380%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买资产框架协议》              产的框架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   指
                              产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买资产协议》                  产的协议书》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产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充协议》                      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产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二)》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充协议(二)》                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9 月、2016 年度、
标的资产的审计报告       指
                              2015 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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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9 月、2016 年度审
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指
                            阅报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所涉及桂林电
评估报告               指
                            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白云电气集团及桂林容乾、桂林容坤、桂林容通、桂林容智、
                            桂林容慧、桂林容丰、桂林容华、桂林容兴、桂林容昌、桂林
交易对方               指
                            容盛、桂林容高、桂林容瞻、桂林容方、桂林容飞、桂林容
                            腾、桂林容和、桂林容成

桂林容乾               指   桂林市容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坤               指   桂林市容坤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通               指   桂林市容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智               指   桂林市容智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慧               指   桂林市容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丰               指   桂林市容丰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华               指   桂林市容华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兴               指   桂林市容兴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昌               指   桂林市容昌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盛               指   桂林市容盛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高               指   桂林市容高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瞻               指   桂林市容瞻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方               指   桂林市容方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飞               指   桂林市容飞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腾               指   桂林市容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和               指   桂林市容和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成               指   桂林市容成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容乾、桂林容坤、桂林容通、桂林容智、桂林容慧、桂林
                            容丰、桂林容华、桂林容兴、桂林容昌、桂林容盛、桂林容
17 家资产经营公司      指
                            高、桂林容瞻、桂林容方、桂林容飞、桂林容腾、桂林容和、
                            桂林容成

湖州容睿               指   湖州容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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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国投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桂林市国有资产投资
桂林国投                 指
                              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桂林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桂林电容                 指   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指   2017 年 5 月 31 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17 年 9 月 30 日

                              白云电气集团、桂林容乾、桂林容坤、桂林容通、桂林容智、
                              桂林容慧、桂林容丰、桂林容华、桂林容兴、桂林容昌、桂林
标的资产                 指
                              容盛、桂林容高、桂林容瞻、桂林容方、桂林容飞、桂林容
                              腾、桂林容和、桂林容成合计持有的桂林电容 80.380%股权

标的公司                 指   桂林电容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伦、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审计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信评估、评估机构       指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胡氏五兄妹               指   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法》


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期   指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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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231251149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2,3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胡德良

 成立日期               1996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石龙墟当铺街1号

 股权结构               胡德健 25%,胡德宏 25%,胡德良 25%,胡德才 15%,伍世照 10%

                        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白云电气集团的控股股东为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
才、伍世照。白云电气集团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胡德良      胡德宏          胡德健       胡德才      伍世照

               25%          25%                25%      15%          10%



                                      白云电气集团

    胡德良、胡德才、胡德健、胡德宏、伍世照、伍倩雯为白云电器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胡氏五兄妹之子女。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伍倩雯与白
云电器实际控制人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书》,确认在协议生效之前 12 个月,胡德良、胡德才、胡德宏、胡德健、伍世照、伍
倩雯在白云电气集团股东会及董事会中就白云电气集团的重大经营事项进行决策时,
均与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保持一致行动,并约定在协议生效后
将继续保持一致行动。


                                           6
     因此,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白云电气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德良、胡德宏、胡德
健、胡德才、伍世照、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等十名胡氏家族成
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白云电气集团的控股股东为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
伍世照,实际控制人为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胡明森、胡明高、
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等十名胡氏家族成员。

     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除投资白云电气集团,并通过白云电
气集团控制其他企业外,未控制任何其他公司。

     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除投资白云电器外,未投资任何其他
公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合计持有白云
电器 70.40%的股份。白云电器的主营业务为成套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
与服务,产品可分为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中压成套开关设备、相关电力电子产品及气
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四大类。其中,用于配电领域的中、低压成套开关
设备是公司的主导产品,主要应用于冶金化工、石油石化、造纸、汽车等工业企业,
轨道交通、机场、展览及体育场馆、医院学校等公建设施,以及电网与各类发电厂的
配电设施中,是上述领域的多个行业龙头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核心设备。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白云电气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产业类别

 1      广州市世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100%          投资管理

 2      南京电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电力设备

 3      南京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00%          电力设备

 4      广州市明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52%          扬声器、五金件

 5      广东尚泓投资有限公司                      100%          投资管理

 6      广东泓殿投资有限公司                      100%          投资管理

                                       7
 序号                   企业名称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产业类别

 7      广州市世科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100%             技术研究、咨询

 8      广州明德电力有限公司                               100%             节能技术

 9      BPG 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70%             进出口贸易

 10     英国白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00%             进出口贸易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白云电气集团参股的子公司(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产业类别

 1        广州白云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金融类

 2        广东华迪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3%          投资管理

 3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8%          金融类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白云电气集团作为控股型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对外投资,未
来业务发展集中于非电力领域投资。
      白云电气集团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如下(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计                          638,225.50              531,084.07                 515,214.69

 负债合计                          547,554.84              446,254.46                 438,498.38

 所有者权益                         90,670.66               84,829.61                  76,716.31

 归母所有者权益                     86,434.80               81,534.44                  73,582.93

      收入利润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56,826.84              130,574.52                 133,619.56

 利润总额                            8,346.56                9,724.91                  10,266.22

 净利润                              4,857.44                7,217.88                   8,201.55

 归母净利润                          3,916.74                7,056.08                   7,971.32

                                                8
     主要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负债率(%)                     85.79%                84.03%                 85.11%

     注:白云电气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均未审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是否受过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最近五年内,白云电气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未受过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白云电气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1       胡德良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2       胡德健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3       胡德宏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4       胡展霞        监事会主席             中国           中国        无

     5       胡德才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6       霍东敏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
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白云电气集团持有广州白云民泰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白云电气集团的控股股东为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实际控
制人为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
光、胡合意等十名胡氏家族成员。
                                              9
   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除投资白云电气集团,并通过白云电
气集团控制其他企业外,未投资任何其他公司。

   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除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白云电器 70.40%
股份外,并通过白云电器持有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5%股权外,不存在持有
5%以上其他上市公司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情况。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桂林电容所处的电力电容器行业,较大程度上依赖于电网建设,尤其是在“西
电东送”大背景下的特高压交直流输电及其配套工程,这些工程对高压并联和交直
流滤波电容器的需求量较大,为政策重点支持的产业,为电力电容器行业的持续发
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桂林电容主要产品包括并联电容器及成套装置、滤波电容器及成套装置、电容
式电压互感器、金属化膜电容器及电能质量治理(柔性无功及智能化)相关产品等,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容器分会对电容器各厂家生产销售情况的统计,2013-201
6 年,桂林电容在同业公司工业总产值中均排名第一,在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较
大优势。

    与此同时,桂林电容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白云电器的电网客户也
同时涵盖两家电网公司,因此,对重组双方而言,本次重组在业务层面具有一定协
同效应。重组完成后,桂林电容纳入白云电器合并范围,在传统成套开关设备业务
基础上,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厚上市公司净利润水平。

    二、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桂林电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交易对方白云电气集团、17 家资产经营公司内部决策机
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上市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上市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上市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1
    6、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上
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8、本次交易方案已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审查;

    9、2018 年 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8]291 号《关于核准广州
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交易方案为白云电器拟向白云电气集团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桂林电容
51.000%股权,向 17 家资产经营公司支付现金收购其持有的桂林电容 29.38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桂林电容
80.38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白云电器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8 年 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8]291 号《关于核准广州白云
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
白云电器向白云电气集团发行 33,640,648 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白云电器拥有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重组前                  本次重组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胡明高           72,003,672            17.60%   72,003,672         16.26%
      胡明森           72,003,672            17.60%   72,003,672         16.26%
      胡明聪           72,003,672            17.60%   72,003,672         16.26%
      胡明光           43,202,203            10.56%   43,202,203         9.76%
      胡合意           28,801,469            7.04%    28,801,469         6.51%
    白云电气集团            -                  -      33,640,648         7.60%
    A 股其他股东       121,085,312           29.60%   121,085,312        27.35%
   上市公司总股本      409,100,000          100.00%   442,740,648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白云电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重组前,白云电气集团未持有白云电器股份。

    四、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

    2017 年 9 月 15 日,白云电器与白云电气集团、17 家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13
    2017 年 9 月 27 日,白云电器与白云电气集团、17 家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7 年 9 月 29 日,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白云电器与白云
电气集团、17 家资产经营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

    2017 年 12 月 1 日,白云电器与白云电气集团及 17 家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桂林容兴拟出售给白云电器
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从 1.872%调减至 1.820%,桂林容盛拟出售给白云电器的标的
公司股权比例从 2.144%调减至 2.090%,桂林容高拟出售给白云电器的标的公司股
权比例从 1.705%调减至 1.602%。

    2017 年 12 月 25 日,白云电器与白云电气集团及 17 家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1、发行股份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2、发行股份价格

    (1)发行股份价格选择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
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9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                 20.39                   18.35

                                      14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90%(元/股)

         前60个交易日             25.03                    22.52

     前120个交易日                26.89                    24.20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

    (2)发行股份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经过交易各方商议决定,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 20 个交易日白云电器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确定为 18.35 元/股。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现金支
付金额)/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若依据上述公
式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
放弃。

    本次交易评估对象桂林电容 100%股权评估值为 121,040.35 万元,则标的资
产桂林电容 80.589%股权评估值约 97,545.69 万元,交易双方同意以此数作为交
易对价,则需现金支付 35,815.10 万元,发行股份支付 61,730.59 万元,发行股份
数量约 33,640,648 股,发行股份对象为白云电气集团。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资产
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的本次交易金额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4、股份锁定情况

    白云电气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白云电器股份自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按照
                                     15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白云电器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白云电气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获
得的白云电器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白云电气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白云电器股份因白云电器实施配股、送股或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5、资产交割及发行股份的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和白云电气集团、17 家资产经营公司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应在上述协议生效后
协商确定交割日并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

    标的资产的权利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上市公司自交割日起即成为标的
公司的股东,享有该等股权完整的股东权利,标的资产的风险自交割日起由上市公
司承担。

    2018 年 2 月 12 日,桂林电容取得了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发的编号为(高新)登记企核变字[2018]第 219 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桂林电容的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白云电器已持有桂林电容 80.380%的股权,标
的资产交割工作已经完成。

    2018 年 2 月 13 日,信永中和对白云电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
以及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8GZA30006 号)。经
信永中和审验,截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白云电器向白云电气集团发行股份
33,640,648 股。本次股份发行后,白云电器股本由人民币 409,100,000 元增至
442,740,648 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托管手续。




                                     16
    6、过渡期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盈利的,则盈利部分由交割日后标的公
司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标的公司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以连带责任的方式共同向
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上市公司应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进行审计。交易对方需向上市公司补足过渡期亏损
的,交易对方应在亏损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报告审计确定后的 10 日内,
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足。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交
易完成后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享有。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后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归上市公司所有。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7 年 9 月 29 日,白云电器与白云电气集团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7
年 12 月 1 日,白云电器与白云电气集团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2017 年 12 月 25 日,白云电器与白云电气集团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
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白云电气集团同意对标的公司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
润进行承诺,并就此承担业绩未达到承诺数额时的补偿责任。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
期内每年的承诺净利润由公司与白云电气集团根据评估报告预测的标的公司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的同期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确定,即标的公司 2017
年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 7,825.91 万元; 2018 年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不低
于 11,087.11 万元; 2019 年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 13,927.70 万元。若本次
交易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实施完毕,则白云电气集团的业绩承诺期间将延
至 2020 年,承诺标的公司 2020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877.18
万元。

    白云电气集团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任一年末的实际净利润大于或等于

                                     17
当年的承诺净利润,则该年度白云电气集团无需对白云电器进行补偿,且超出承诺
净利润的部分在业绩承诺期内此后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时可用于弥
补差额。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任一年末当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累计承诺
净利润,则白云电气集团应按照以下方式向白云电器进行补偿:

    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的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格。白云电气
集团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则股份不足的差额部分由白云电气集
团以现金进行补偿。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股份不足部分的现金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白云电气集团剩余可用于补偿的白云电器股份数)×本
次发行价格。上述计算结果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在上述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上市公司聘请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标的公司 80.380%股权的
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的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业绩承诺
期内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则白云电气集团需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应补偿的金额
=标的公司 80.380%股权的期末减值额-在业绩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
诺净利润时已支付的补偿额。前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
格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期末的评估值(假设自交割日至减值测试基准日期间
标的资产未受到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减值测试补偿
时,应补偿的金额应先由白云电气集团以股份补偿。股份补偿数量=应补偿的金额
÷本次发行价格。若白云电气集团剩余的白云电器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的,则股份不
足的差额部分由白云电气集团以现金进行补偿。股份不足部分的现金补偿金额=应
补偿金额-白云电气集团剩余的白云电器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白云电气集团向上市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的总额合计不超过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即不超过 972,929,582 元。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白云电气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白云电器股份自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按照

                                    18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白云电器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白云电气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获
得的白云电器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白云电气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白云电器股份因白云电器实施配股、送股或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桂林电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交易对方白云电气集团、17 家资产经营公司内部决策机
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上市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上市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上市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上
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8、本次交易方案已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审查;

    9、2018 年 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8]291 号《关于核准广州
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七、控制方式

                                    1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胡德良   胡德宏      胡德健      胡德才        伍世照
 25%      25%         25%         15%           10%



                  白云电气集团                   胡明森         胡明高     胡明聪    胡明光   胡合意
                     7.60%                       16.26%         16.26%     16.26%    9.76%    6.51%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80.380%


                                                               桂林电容

                                                        100%              65.60%


                                          桂林智源                            桂容谐平




                                          20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白云电气集团以桂林电容 51%股权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涉
及资金支付。因此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
形,也不存在用于本次收购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借贷以及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
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21
                           第六节 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调整计划或协议如下: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改变或重大调整后续安
排

     截至目前,白云电气集团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
组计划

     截至目前,除本报告所列事项外,未来 12 个月内白云电气集团目前没有对上
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
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后续安排的计划。

     四、上市公司章程修改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的实际情况及股东提议,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程序,对上
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
上市公司章程中不存在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

     五、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计划

     截至目前,白云电气集团没有对白云电器现有员工聘用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目前,白云电气集团没有对白云电器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22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现有业务和管理架构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展对注
入标的资产的管理,在资产和业务范围获得较大程度扩展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将会
在组织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新的管理和发展要求。

    截至目前,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白云电气集团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
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23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独立经营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
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为保证白云电器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明森、胡明
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一)人员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任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任职。

    2、确保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

    (二) 资产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全部资产能处于上市公司
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确保上市公司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之间产权关系明确,上市公司对所属
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3、确保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三) 财务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确保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
管理制度。

    3、确保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确保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5、确保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 机构独立
                                    24
    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
构。

    2、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经营班子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确保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五) 业务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
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本次交易对方白云电气集团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
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

    2、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
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确保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之间产权关系明确,上市公司对
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前没有、交易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
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三、财务独立

                                     25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
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共用一个银
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处兼职和领
取报酬。

    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
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胡氏五兄妹,即胡明森、
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该五人除投资本公司外,未投资任何其他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
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氏五兄妹、本次交易对方白
                                    26
云电气集团及其股东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具体承诺如下:

    1、胡氏五兄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
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
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
致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桂林电容及其子公司,下同)经营业务直接或间
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生产任何与上市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亦不会
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同业
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
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
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若上市公司认为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从事了对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促成本人控制的
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上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
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制的公司、企
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上市公司正常
经营的行为。

    如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
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2、白云电气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未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
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公司与上
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今后本公司或本公司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
                                   27
其他经营实体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
致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上市公
司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2)若上市公司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
营实体从事了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
促成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
上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公司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
让、或促成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该等业务优先转
让给上市公司。

    (3)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来
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
市公司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上市公司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
供给上市公司。

    (4)本公司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上市
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5)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
本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公司予以全额赔偿。

    3、白云电气集团股东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上市公
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今后本人或本人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
实体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上市公司产品相
同或相似的产品。

    (2)若上市公司认为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
体从事了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促成本
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上市公司

                                   28
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
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上市公
司。

    (3)如果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来可能
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
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上市公司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
市公司。

    (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5)如因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本承
诺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白云电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部分关联交
易,上市公司已按照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确保了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并履行
了信息披露的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没有新增与关联方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经常性关联
交易金额和比例。

       (二)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白云电器及其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白云电气集团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未与上市公司及桂林电容发生关联交易;本
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
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本公司保证将继续规范并逐步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
                                      29
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
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
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
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
议涉及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在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

    白云电气集团的股东胡德良、胡德宏、胡德健、胡德才、伍世照出具了《关于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未与上市公司及桂林电容发生关联交易;本人
保证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
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本人保证将继续规范并逐步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

    (2)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
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
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
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
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
涉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氏五兄妹也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

    于本次交易完成前,除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桂林电容存在关联交易外,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桂林电容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30
形式的交易。

    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尽可能避
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
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
交易的优先权利。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
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
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
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




                                    31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15 年度至 2016 年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发生的重
大交易如下: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
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
易的具体情况(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2015 年、2016 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未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

    二、除上述重大交易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未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白云电器及子公司发生超过 3,000 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交易之情形;

   二、与白云电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交易之
情形;

   三、对拟更换的白云电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它任
何类似安排;

   四、对白云电器有重大影响的其它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32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
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知悉内幕信
息人员前六个月买卖情况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15 日起停牌。根据
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
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日(2017
年 6 月 15 日)前 6 个月(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期间持有和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白云电器,证券代码:603861)的情形进行了自查,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查询。

       经核查发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知悉内幕信息人
员的股票交易行为如下:

 姓名               内幕信息知情人身份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邢超        白云电气集团财务总监籍庆柱之配偶            400              400

霍东敏 白云电气集团监事、法务总监;桂林电容监事        11,500           3,400

         白云电气集团副总经理、桂林电容董事黄楚秋
黄宇                                                    100               -
                           之子

胡宇        白云电气集团副总经理罗庾南之配偶           21,500             -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买
卖白云电器股票的行为。

       以上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人员均已出具承诺,
其上述买卖白云电器股票的行为系基于个人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自主投资
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33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情况

    按照《收购办法》的要求,现披露白云电气集团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46,415,455.51           1,536,240,461.85        1,311,977,017.59
    应收票据                  99,199,311.78              98,996,080.87           72,876,369.23
    应收账款                740,357,669.56              797,287,287.79         988,177,717.16
    预付款项                   2,897,692.30               2,411,419.27               32,397.05
    其他应收款              116,379,980.38              112,190,567.00         198,699,726.08
    存货                   1,121,828,447.98             927,582,886.90         858,681,652.84
    其他流动资产              21,794,022.94              38,600,509.01                          -
流动资产合计               4,348,872,580.45           3,513,309,212.69        3,430,444,879.9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75,157,451.49              432,192,483.89         455,193,478.36
    在建工程               1,133,736,120.75           1,015,927,698.13        1,053,484,862.68
    无形资产                406,290,772.76              332,469,206.65         213,023,657.44
    长期待摊费用                828,218.64                  193,72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52,228.16              15,966,335.2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17,659.00                 782,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33,382,450.80           1,797,531,443.89        1,721,701,998.48
资产总计                   6,382,255,031.25           5,310,840,656.58        5,152,146,878.43

    (续)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34
    短期借款            1,732,710,731.00     1,315,500,000.00          1,138,900,000.00
    应付票据            1,460,996,105.67     1,225,669,831.29          1,337,623,500.17
    应付账款             576,583,222.71          688,335,884.38            579,335,588.21
    预收款项             109,827,416.53          176,820,556.00                         -
    应付职工薪酬          28,474,206.25           43,580,474.44              5,220,193.84
    应交税费              41,595,192.08           43,801,955.93             34,818,684.50
    应付利息                 148,652.45               185,905.04                        -
    其他应付款           641,399,086.39          569,250,051.20            779,988,399.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0,000,000.00           90,000,000.00                         -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611,734,613.08     4,153,144,658.28          3,875,886,366.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8,000,000.00          250,245,510.78            449,767,690.53
    应付债券             500,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116,113,188.7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0,854,907.82            9,983,146.06                         -
    专项应付款            31,991,134.00           31,800,000.00             59,329,769.00
    递延收益              16,854,579.51           17,371,25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63,813,810.04          309,399,906.84            509,097,459.53
负 债 合 计             5,475,548,423.12     4,462,544,565.12          4,384,983,825.8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23,800,000.00          123,800,000.00            123,800,000.00
    盈余公积             170,048,284.12          164,411,065.66            157,074,738.30
    未分配利润           570,499,670.79          527,133,338.69            454,954,560.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864,347,954.91          815,344,404.35            735,829,298.85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42,358,653.22           32,951,687.11             31,333,753.75
股东权益合计             906,706,608.13          848,296,091.46            767,163,052.6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382,255,031.25     5,310,840,656.58          5,152,146,878.4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568,268,353.08     1,305,745,209.67     1,336,195,612.12



                                       35
    其中:营业收入                        1,568,268,353.08       1,305,745,209.67       1,336,195,612.12
二、营业总成本                           1,505,387,891.35       1,219,900,730.26       1,224,868,940.84
   其中:营业成本                        1,001,908,365.91        813,771,017.87         779,193,374.00
          税金及附加                        10,377,488.23           9,580,104.16         12,155,199.97
          销售费用                        183,681,788.94         172,549,732.61         214,007,280.53
          管理费用                        188,386,839.75         160,551,515.33         154,565,470.47
          财务费用                        117,847,639.40           69,142,890.39         64,947,615.87
          资产减值损失                       3,185,769.12          -5,694,530.1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2,880,461.73          85,844,479.41        111,326,671.28
    加:营业外收入                          40,284,367.59          26,308,466.67           1,629,100.32
    减:营业外支出                          19,699,181.01          14,903,840.12         10,293,528.0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3,465,648.31          97,249,105.96        102,662,243.52
    减:所得税费用                          34,891,292.91          25,070,327.82         20,646,725.6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574,355.40          72,178,778.14         82,015,517.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167,389.29          70,560,844.78         79,713,190.37
    少数股东损益                            -9,406,966.11          -1,617,933.36          -2,302,327.5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45,456,769.24       1,430,888,557.89       1,755,116,033.46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21,550.40           7,585,954.56           5,040,123.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746,007.34         315,686,089.50          159,647,469.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80,624,326.98       1,754,160,601.95       1,919,803,626.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16,230,845.57        927,243,687.72        1,136,452,574.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2,798,307.94         101,054,083.45           92,147,229.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81,506,297.64         110,681,169.10          189,590,266.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5,176,980.69         462,971,536.51          244,501,922.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45,712,431.84       1,601,950,476.78       1,662,691,993.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911,895.14         152,210,125.17          257,111,632.26




                                             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24,800.00         248,820.00
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800.00         248,82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02,276,813.41     203,581,516.42     318,287,738.09
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3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276,813.41     223,581,516.42     318,637,738.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276,813.41    -223,556,716.42    -318,388,918.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510,742,331.00   1,507,500,000.00   1,232,206,15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10,742,331.00   1,507,500,000.00   1,232,206,154.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719,962,374.25   1,299,542,621.00    984,9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110,213,702.88     128,447,670.28      94,182,110.04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0,176,077.13   1,427,990,291.28   1,079,082,110.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0,566,253.87      79,509,708.72     153,124,043.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43,308.01         266,186.4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3,544,643.61        8,429,303.96     91,846,758.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29,404,358.13   1,311,977,017.59   1,220,130,259.4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42,949,001.74   1,320,406,321.55   1,311,977,017.59




                                                37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收购
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3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白云电气集团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白云电气集团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白云电气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决定;

    (四)关于本次重组的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法律文件;

    (五)白云电气集团在本次重组中不涉及资金支付的说明;

    (六)白云电气集团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说明;

    (七)白云电气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八)白云电气集团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证券的自查报告;

    (九)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证券的自查报告;

    (十)白云电气集团就本次重组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书;

    (十一)白云电气集团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二)白云电气集团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上交所、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39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公司

股票简称            白云电器                    股票代码               6038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称                                              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否■                                               否■
大股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
                    否■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   否■
他上市公司持股 5%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以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限售条件股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变动数量:33,640,648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7.6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否■
易

                                           4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否■
否存在同业竞争或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潜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计划。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是□否■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备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前 6 个月白云电器股票交易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记录的查询,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前 6 个月内并无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司股票               的行为。
是否存在《收购办
                     是□否■
法》第六条规定的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否□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否■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
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是□否■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是□否■
关股份的表决权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41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




                                  4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胡德良


                                                           年    月   日




                                  43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胡德良


                                                            年     月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