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旅: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独立意见2018-04-12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独立意见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现就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
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公司本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延期的独立意见》之董事签署页)
黎 志 郑 斌
杨丽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