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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智认知: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04-05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 2019-020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

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综合判断,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同意公

司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 23 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2019

年 2 月 21 日发布《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 月 26 日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发布《新智认知数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3 月 5 日、4 月

4 日分别发布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详情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内容(临 2019-004、

临 2019-008、临 2019-011、临 2019-012、临 2019-017)。

    一、确定回购股份的用途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通知中:“《回购细

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

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
各用途具体对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

的 1 倍,并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的要求,以及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

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

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股份未

能在三年内授予完毕,则未能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方式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除此次明确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外,《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本次《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明确回购股份用途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实施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回购股份用途后不会对公
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可行。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