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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智认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4-20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
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
下意见:


    1、根据宋开先生个人简历,没有发现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有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应规定。
    2、本次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3、提名及聘任宋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一致同意聘任宋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