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新智认知数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审 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现就增补公司董事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增补公司董事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张亚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违背《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情 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3、张亚东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的长远发展。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