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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12-03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9-096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880,000 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15.5534%,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7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2093%。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普润平方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575,000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988%。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
           持不超过3,336,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758%。
           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1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66,880,000
    普润平方                                    66,880,000         15.5534%
                            一大股东                                           股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26,700,000
    普润平方壹号                                26,700,000          6.2093%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普润平方                        66,880,000          15.5534% 同一普通合伙人
               普润平方壹号                    26,700,000           6.2093% 同一普通合伙人
                        合计                   93,580,000          21.7627%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普润平方        不超过:       不超过:                      2019/12/25    按市场     IPO 前 取 自 身 资 金
                                             竞价交易减
                2,575,000      0.5988%                       ~2020/6/19   价格       得         需求
                                             持,不超过:
                股

                                             2,575,00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575,000 股
                                                         2
普润平方壹号    不超过:    不超过:                  2019/12/25    按市场      IPO 前 取 自 身 资 金
                                       竞价交易减
                3,336,000   0.7758%                   ~2020/6/19   价格        得         需求
                                       持,不超过:
                股

                                       3,336,00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3,336,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
                       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
                       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
                       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
                       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3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持股5%以上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
   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按照上述
   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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