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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平鸟: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3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太平鸟
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审阅文件后对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郁炯彦                楼百均                 蒲一苇




                                                        年   月   日